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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品牌纷争又起波澜,天丝再发声明: “50年协议”毫无意义

发布时间:2025-03-03 14:42:03  来源:网络  

  2月28日,天丝集团(以下简称“天丝红牛”)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公告《正本清源系列声明二: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对双方近期争论焦点“50年协议”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披露和分析。文中称,所谓“50年协议”因法律性质和内容上的根本性缺陷,在过往案件审理中未对案件结果产生任何影响。

  据悉,今年1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对“50年协议”部分条款效力进行认定的(2019)粤 0391民初 725 号民事判决,将案件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2月8日,华彬集团通过“红牛”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上述判决被撤销并裁定发回重审,是因为“程序错误”,并非“一审判决错误”。天丝集团随后再发声明,这意味着红牛品牌系列纠纷在新的一年又起波澜。

  ▲天丝集团官方公众号声明截图

  天丝红牛在声明中直指华彬集团无视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再利用所谓“50年协议”大做文章,并将协议条款分拆起诉,浪费司法资源,同时误导宣传,多次对外声称拥有所谓的“50年”独家经营权,是在混淆视听、扰乱司法审判秩序。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多份终审判决中否定了“50年协议”的关联性,并于2020年12月21日终审判决确认“红牛”系列商标权属天丝红牛,且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红牛之争”本质只是商标授权与合作期限问题,授权到期后合作即终止,未经授权继续经营将导致法律风险,甚至可能会使普通商户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自2016年开始,天丝红牛与华彬集团针对红牛商标权归属、商标使用期限、合资公司经营期限等事项进行了高达60多起法律诉讼。2018年,华彬集团曾提出了一份“50年协议”,主张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和商标使用权应以50年为有效期,并提请法院支持其主张。然而,天丝红牛在声明中展示的该协议复印件显示:四个签署方均未加盖企业公章天丝方面认为,该协议同时亦无签字授权,未向主管方报批,没有经过法律所要求的备案核准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该协议丙方——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从未成立;该协议存在非法公证行为(后公证书被撤销)。

  ▲天丝集团官方公众号声明截图

  天丝红牛认为,最高院及多地法院的判决已经支持了以下事实和主张:“红牛”系列商标为天丝红牛所有,天丝红牛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红牛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届满,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不应再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应再获得和享有相应的经营利益;泰国天丝红牛创始家族许氏家族是泰国红牛控股股东和合资公司控股股东。

  2022 年 12 月 19 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91 民初 725 号民事判决,就所谓的“50 年协议”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该协议第一条有效。但在2025年1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对“50年协议”部分条款效力进行认定的(2019)粤 0391民初 725 号民事判决,将案件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

  ▲天丝集团官方公众号声明截图

  天丝红牛在声明中称,种种迹象和诸多法院判决及深圳中院的最新裁定都表明,“50年协议”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不过是华彬方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为其持续侵权行为寻找借口。

  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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