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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集采责任 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发布时间:2026-01-20 19:09:19  来源:中安在线  

  为持续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近日,太湖县医保局发布《关于太湖县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任务工作情况的通报》,对全县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集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需求。

  此次通报聚焦4月份前合同到期的集采项目,涵盖药品和医用耗材两大领域共5个批次。其中,药品集采包括江西十六省联盟集采中选、国采第九批中选第二年度、2024年中药配方颗粒集采(第二年)、国采第十批中选;医用耗材集采为联盟口腔种植体项目-系统(第三年),合同到期时间集中在2026年3至4月。

  通报明确,全县集采中选产品的采购完成情况已纳入DIP绩效考核及协议管理范畴,并与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结余资金直接挂钩,形成“考核-激励-问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县医保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采购计划,加快推进采购进度。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平台未匹配配送企业等问题,需第一时间向县医保部门相关股室报告;对经提醒仍未完成集采任务的单位,将视情形采取约谈等措施,以刚性约束压实责任。

  “集中带量采购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关键举措,必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定期通报进展,确保各医疗机构按时保质完成集采任务,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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