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本月起,合肥将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为本项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不区分户籍,以居住地为准。凡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均可在居住地享受本项目补贴。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每位老年人在同一自然月内仅可领取某一类电子消费券享受一类补贴项目,不同类的电子消费券不能重复领取、叠加使用。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
记者 李后祥
(正文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