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埇桥区道东街道联合道东司法所走进宿州市第八小学,开展了一场以“守护皖美青春 坚定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为在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向校园欺凌“亮剑”:年龄不再是“挡箭牌”
宣讲中,道东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围绕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新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宣讲中特别强调,新法对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作出了重要调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不再是校园欺凌的免责挡箭牌”。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结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帮助同学们厘清了“同学间正常打闹”与“校园欺凌”的法律界限——欺凌行为的核心特征是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
向文身说“不”:青春拒绝“刺”痛
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年龄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司法所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指出,文身本质上是侵入式创伤行为,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感染甚至诱发病变;清洗文身周期长、费用高、过程痛苦且易留疤痕。更重要的是,文身会严重影响未来的升学、参军、就业等重要人生选择。司法所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真正的个性从来不是靠外表刺青,而是源自内心的阳光与品格的力量”。未成年人文身绝不是私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
向非理性消费“喊停”:游戏打赏可依法追回
在网络消费普法环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一个个真实案例引发同学们的深思——13岁女孩一个月内打赏主播9万余元,法院认定行为无效,平台全额退款;13岁初中生半个月打赏8000余元,经调解平台全额退还。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同学们普法: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网络消费行为一律无效;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游戏充值、高额主播打赏等超出认知范围的消费,属于“效力待定”行为,需家长事后追认才有效,未追认则行为无效。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同学们,网络消费要理性,大额消费必须告知家长;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大额充值时,应及时保存证据、联系平台申请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将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相结合,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抽象的法律变得直观可感。活动现场互动热烈,同学们踊跃提问,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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