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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检法协作破堵点 律师阅卷更畅通

发布时间:2026-09-09 23:57:06  来源:中安在线  

  “没想到检察院不仅主动盯进度,还把背后的堵点全打通了!”近日,在埇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代理某刑事申诉案件的李律师顺利查阅到审判正卷材料后,点赞检察机关的阅卷保障工作。这起阅卷申请的圆满办结,不仅解决了个案难题,更推动该院与区法院两项协作机制落地,让律师刑事申诉环节阅卷渠道更畅通、更规范。

  阅卷遇“卡壳” 主动响应律师诉求

  2026年1月,当事人王某因不服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向埇桥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李律师受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同年2月,李律师联系该院控申部门,要求查阅侦查卷宗及法院审判卷宗。案管部门很快将侦查电子卷宗推送到位,但审判卷宗因法院尚未归档,控申部门未能调取。

  4月下旬,李律师再次提出查阅审判卷宗的诉求,该院案管部门获悉后,第一时间向控申部门核实调卷进展,并主动向律师作出反馈,同时将该事项列为重点督办内容,全程跟进推动。

  查阅有“疑问” 厘清实务争议边界

  调卷流转效率,直接影响律师阅卷体验和申诉案件办理质效。推进过程中,一个实务争议亟待厘清:检察机关调取的法院审判卷宗,能否直接向律师提供查阅?

  为此,该院案管部门与控申部门对照《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调卷工作的办法》开展专题研商,最终形成共识:刑事申诉立案后调取的全案卷宗中,一审审判正卷属于律师依法可查阅、摘抄、复制的范围,为后续工作推进明确了法律依据。

  流转遇“堵点” 检法协作畅通渠道

  内部认识统一后,埇桥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区法院,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就审判卷宗查阅范围逐一沟通,明确起诉书、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正卷材料均属律师可查阅范畴。

  此外,检法两院还就刑事申诉案件律师阅卷范围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调取的审判正卷可向律师提供查阅,审判副卷依法不予提供。会后,区法院加快卷宗归档进度,于4月底前将审判正卷移送至检察院,该院案管部门当日便安排李律师完成阅卷工作。

  固化双“机制” 持续保障律师权益

  个案办结不是终点,规范提升才是目标。以此案办理为契机,埇桥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围绕律师阅卷权保障,建立两项长效协作机制。

  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就刑事申诉案件律师阅卷工作会商交流,统一阅卷范围认识与操作规范,及时解决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调卷限期移送机制。明确法院收到检察机关调卷通知书后,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卷宗归档并通知调取;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提供的,待原因消除后3日内告知,由检察机关同步向申请律师反馈进度,保障律师知情权。

  “从个案办理中提炼机制做法,用制度巩固协作成果,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效路径。”埇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检法协作,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融入办案全流程,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以规范协作彰显司法温度。(李紫依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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