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乐培意 王牧)记者从市城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共五章四十条,总体上维持了旧《条例》所确立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城市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基础,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删去了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增加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赋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规定,有利于破解基层治理中“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
新《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聚焦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市政设施管理,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市容环卫管理,公共场所脏乱问题;园林绿化管理,侵占破坏绿地问题;规划实施管理,小区违法建设问题;生态环境管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交通秩序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此外,新《条例》还对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公共标识管理、公园管理、设摊经营管理、共享单车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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