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近日,合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平安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合肥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最新部署。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组织保障等3个部分,并进行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通过健全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申报与动态管理制度,规范清单申报、审核备案和动态调整相关工作流程。强化履职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各责任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实现执法司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明确相关工作举措,如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普法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面向企业“订单式”普法质效等。明确步骤阶段,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队伍与能力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健全考核表彰机制和完善评估评价体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结合合肥市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专家论证,进一步提出了细化和创新举措。《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在合肥市全面有效实施。(合肥市司法局)
(正文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