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地铁站内增设自助售货机、自助饮料机,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济南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交流活动,企业正困惑的问题得到了“明确答复”——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取得一个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完成备案后,即可在“全省通用”。
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解答。双方围绕地铁站内食品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创新监管模式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共同商议监管合作举措,助力构建安全、放心的轨道交通食品安全环境。共同确立四项食品监管服务协同机制,将食品安全管理延伸至公共交通场景,实现监管全覆盖。
强化信息共享与监测监管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食品经营商户食品安全状况,联合开展专项抽检行动,重点监测站内商户的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配送流程等环节,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共同推广济南市场监管“一券三卡”。在轨道交通车站内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推广“济南市场监管微服务”小程序,乘客可通过市场监管“一券三卡”中的“抽检券”“监管卡”等,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监管。
优化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与处置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轨道交通集团食品经营单位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双方商定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突发问题处置效率,确保乘客权益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双方定期组织轨道交通集团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通讯员 胡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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