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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参与立法!济南市司法局公开征集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发布时间:2026-05-05 23:21:24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4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各方参与政府立法渠道,推进政府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2026年4月29日至5月13日。

  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意愿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智库等科研机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学会、联合会等基层单位或者组织。

  申报条件

  申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三)有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热情和承担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意愿;

  (四)具备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人员、场所等基本条件;

  (五)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基层性和代表性;

  (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主要职责

  (一)收集所在区域、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对年度政府立法计划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部分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或者协助基层群众参加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调研评估、咨询论证、课题研究、立法宣传等活动;

  (四)就政府立法相关事项在本单位、本区域、本行业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五)跟踪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收集反馈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修改完善建议;

  (六)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政府立法相关工作。

  申报方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请填写《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将扫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jnfzbfg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51703062(市司法局立法处)。

  遴选与公布

  市司法局统筹区域、行业、领域代表性,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遴选,确定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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