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南谯区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在宣判的同时,上演了温情一幕:一名青少年关护员在法槌落下后,在庄严的法庭内立即对情绪低落的少年进行了及时、专业的心理疏导。
据悉,被告人小林年仅17岁,因与人发生口角纠纷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致他人受伤。法庭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判处其拘役。
宣判结束后,身着法袍的法官并未立即离席,而是向台下点头示意。早已等候在旁的南谯区法院青少年关护员——朱有亮快步走到小林身边。此刻的小林低着头,身体微微颤抖,显然还未从被判刑的恐惧与懊悔中平复。朱有亮并未急于说教,而是耐心倾听小林内心的恐惧与迷茫,运用专业技巧帮助他正确看待法院的判决,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对他人的伤害,同时引导他卸下沉重的心理包袱,将此次经历视为一次深刻的人生教训,而非无法逾越的人生污点。“判决是对过去行为的了结,但绝不是对你未来的定义。重要的是你如何从中学到东西,如何重新站起来。”青少年关护员的话语,像一道微光,照亮了小林灰暗的心境。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好判但矛盾不易解决,尤其是孩子的心理,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我们‘青少年关护员’需要做为一名心理疏导员,去慢慢了解其中的原委,慢慢去做工作,帮助未成年人解开心里的疙瘩。”朱有亮表示,在审理过程中,“青少年关护员”还需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谈心谈话等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特点的孩子“精准施策”,以自身的丰富阅历、人格魅力和言行举止,感染和影响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榜样”力量,用实际行动给每一个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今年以来,在司法资源有限、人力不足以应对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需求的情况下,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南谯区法院选聘了17名熟悉法律、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形成“法律支撑+心理疏导+社会服务”的多维关护团队,并以此为纽带,充分发挥退休老法官、老党员等“五老”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基层服务经验,加强与社区、学校的协同联动,推进关护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当好青少年的“法治引路人”和“心灵守护者”。同时在乌衣法庭设立“银法护蕾工作站”,统筹开展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判后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 确保实现对青少年权益的全面、及时、有效保护,真正打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吴新奇)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