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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潘村镇:加强财务监督 预防廉政风险

时间:2026-01-03 20:30:31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财务运行及管理,明光市潘村镇纪委通过专题业务培训、专项监督检查、执纪纠治并举、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实镇村两级财务监督,及时从源头上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业务培训。镇纪委利用纪检委员例会契机,邀请镇农经部门业务人员对村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在监督过程中如何发现票据问题,在程序、三家报价、签字、附件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升监督水平。

  加强警示教育。镇纪委书记结合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和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对镇村、社区书记、主任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报账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公示要及时,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要通过村、社区公开栏公开,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把握工作标准,报账凭证要齐全、报账手续要完善、报账材料要真实。把握纪律要求,严禁坐收坐支账外循环、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严禁截留挪用中饱私囊。

  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镇纪委成立财务监督管理督查小组,通过查阅村级账目、翻看村级会议记录、核实记账凭证等方式对村级财务支出的审批和报销等各项环节进行全方位“体检”,重点查看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是否合规、程序是否规范等。截至目前,镇纪委对督查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作出工作提示4次。

  严肃执纪与纠治并举。镇纪委联合镇农经站督促各村自查自纠,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指出问题所在,讲明利害关系,通过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形式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防微杜渐,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增强镇、村两级“关键少数”的纪律意识。

  下一步,潘村镇纪委将以监督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落细为抓手,结合“净地、清塘、护林”问题整改及“组财村管”专项行动,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区严格动议、申报、审核等各环节,强化层层把关,预防廉政风险,利用小微权力平台公示村级财务收支,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监督质效,推动全镇财务工作健康发展。(军恒)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