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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借不还” 法庭调解保权益

时间:2025-05-23 16:23:54

  近日,寿县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2017年经熟人介绍向张某借款5万元,王某出具了借条承诺一个月内将借款还给张某,并在借条上写明如逾期未还,利息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但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借款,但是被告一直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张某迫于无奈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了解到双方因借贷产生纠纷,但仍有协商可能,为了快速化解纠纷,节约当事人时间精力,法官第一时间拨通双方电话,耐心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引导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调解过程中,张某对王某欠款不还行为表示不满,王某则诉说着自己面临的现实困境,一时难以全额偿还借款。法官积极安抚两人情绪,开展“背对背”调解,分别与双方沟通,以法理、情理结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对借贷事实都无异议。

  同时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费、保全费等,只是双方在借款本金的还款方案上存在不同的想法。于是法官认真比照双方的想法进行了综合,为5万元借款本金分期分批偿还做了细致合理的可行性方案,双方对法庭做出的方案都很满意。为了减少当事人来回路途的开支,也为了加快办案效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民间借贷得以圆满化解。(记者 赵中坤 通讯员 朱冬佳)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