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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租房引矛盾 倾心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5-07-18 11:15:33

  合同到期,因水电费较上劲,房东以欠水电费和物品损毁为由起诉租客,双方权益该如何维护?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8月,王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张梅二人在美团平台上下单租住了李磊的房屋一套,但直至房屋租赁到期后,王强与张梅二人一直拒绝支付水电费。

  法官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到,王强与张梅称因此次房屋租赁是通过网络平台下的订单,商家并未在平台中载明水电费需要另行支付,因此拒绝支付在租住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

  但李磊称其通过美团平台和微信以文字形式在对方租住前已及时告知水电费用需另行支付,李磊还诉称对方在租住房屋时对智能门锁、沙发、浴室柜等房内物品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需要另行支付修理费用。

  本案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分歧较大,为更好的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劝解不必“为了一口气而打官司”,引导双方客观看待纠纷,要求房东提供提前说明水电费另行交付的证据,并释明关于租房期间房屋受损的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负有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对于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亦负有妥善使用的注意义务。但是,房子在使用期间难免会有损耗,租赁物因被使用而产生损耗是必然现象……”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官向双方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逐步引导双方达成共识。王强与张梅二人当庭支付李磊水电费600元,李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记者 赵中坤 通讯员 朱冬佳)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