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彰显了司法温度。
原告与被告本是堂兄弟,双方因口角产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8000余元。后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原、被告解决矛盾,多次电话和原、被告沟通。经了解,被告说是因为原告骂他,被告才打了原告。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收效甚微,原、被告的情绪都很大,尤其是原告,刚开始递交的起诉书写了密密麻麻4页纸,其中的委屈、怨气都很大,情绪也是相当的激动。
见此状况,承办法官厘清思路,找准切入点,为解开双方矛盾,法官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通过情感的共鸣等方式建立了彼此的信任,使其卸下心理防线。征得双方的同意后,调解正式开始。在不懈努力下双方愉快解决了此次纠纷,被告当庭赔偿了原告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记者 赵中坤 通讯员 王红敏)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