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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棵苗木枯死引纠纷,法官实地勘验巧断“排水案”

时间:2026-03-19 17:25:29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审结一起因工程施工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公司在炎刘镇某村境内种植的近600棵林木,因被告公司施工排水问题被淹死,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巨大导致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坐堂问案”,庭审后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验,最终作出的判决不仅让双方心服口服,被告公司更是在判决后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施工排水不畅,数百棵林木“窒息”而亡

  2025年夏季,正值汛期,寿县炎刘镇某村境内却上演了一场“树与水的较量”。原告公司在该地种植了大片林木,长势喜人。与此同时,被告公司正在该区域进行紧张施工。施工过程中,因开挖作业需要堆放土方,不料这却切断了原本自北向南流淌的自然排水通道。

  夏季雨水充沛,原告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由于被告公司施工导致北侧林木场地排水受阻,积水严重。尽管在村委会的协调下,被告公司先后组织了若干次排水,但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近600棵林木因根部长期浸泡在水中,陆续出现枯死。面对着自己精心培育的苗木化为枯木,原告公司心痛不已,遂向被告公司提出索赔。

  赔偿数额“谈不拢”,昔日伙伴陷僵局

  案件受理后,双方矛盾的核心直指一个“钱”字。原告公司认为自己的损失巨大,提出了一定索赔数额;而被告公司则认为自己已尽到了部分排水义务,且对损失的具体数量和价值存有异议。双方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始终未能握手言和,最终对簿公堂。

  法官“俯身”下田地,勘察丈量求真相

  一纸判决很容易,但要解开双方心结却很难。受理此案的承办法官意识到涉及林木这种受环境影响较大的标的物,必须搞清楚积水的原因和受损的实际情况。

  为此,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现场勘查”模式。先是根据原告公司的申请委托了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损毁损失进行评估,随后与原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奔赴案涉损毁林木现场。

  在现场,法官深一脚浅一脚地穿梭在枯死的林木与施工工地之间。尽管开挖管道的土堆已经部分回填,法官仍反复查看管道工程的走向、土方堆放的位置,以及南北走向排水渠是否真的被阻断。通过实地勘验,法官直观地感受到了排水不畅的严重性,并对原告公司林木的规模、品种及枯死情况有了更精准的判断。

  厘清责任断“公道”,判后履行促和谐

  结合评估报告和现场勘验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堆放土方导致排水渠受阻,是造成积水的主要原因,应对林木损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原告公司作为专业的林木种植公司应具备预见到被告公司的施工可能导致林木地积水的能力,但未提前做好防范或者与被告公司事前沟通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措施,原告公司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在发现排水隐患后未能积极采取更有效的补救措施,也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科学的评估结论,酌定由被告公司承担75%的赔偿责任,原告公司自行承担25%的责任,故判决被告公司应向原告公司支付53741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主动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公司也息诉服判。一场因工程引发的“树木赔偿风波”,在法官的“田间智慧”下圆满化解。

  从“坐堂审案”到“田间解纷”,变的是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寿县法院新桥法庭法官通过实地勘查,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更用脚步丈量出司法的温度。

  该案的圆满解决,既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朱艳红 记者 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