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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法院寿西湖法庭调解纾困护“薪”安

时间:2026-07-27 19:14:09

  “说好了干完活就给钱,这都拖了多久了!”原告老张受被告李某雇佣,从事零散劳务工作。活干完了,7250元工钱却迟迟没着落。老张多次上门讨要,李某总是面露难色,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无奈之下,老张一纸诉状递到了寿县法院寿西湖法庭。

  案件并不复杂,老张自2023年起为李某提供劳务,7250元劳务费被长期拖欠,老张因此主张追讨工资期间的误工费、餐费及车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600元。但简单判决可能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第一时间启动“背对背”调解。

  经核实,李某对欠薪事实无异议,自己并非有意赖账,而是遭遇了暂时的“现金流寒冬”,手头项目回款未到账,导致工人工资被迫“排队”。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并非对立,而是缺乏有效沟通的“信息差”。

  面对老张的委屈与李某的无奈,法官化身“解忧人”。一方面,向老张客观分析被告的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一边是‘等米下锅’的焦虑,一边是‘缸底无粮’的窘迫,李某现在确实资金紧张,但他认这笔账,也愿意按期付款。”

  如果坚持索赔额外费用,双方一旦谈崩进入判决执行,您的7250元也可能执行困难。与其赌这口气,不如先让本金落袋为安。”另一方面,严肃告知李某拖欠薪资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其展现履约诚意。在法官“法理情”交融的劝导下,老张主动放弃了额外费用,李某则承诺在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7250元。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找出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法官用耐心与智慧,不仅算清了“经济账”,更算好了“信誉账”和“感情账”,让公正司法更有温度。(朱冬佳 记者 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