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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生育保险新政 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时间:2026-07-30 20:57: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决策部署,近日,太湖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育保险新政落地见效,持续健全生育保障体系。

  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单位职工参保原则,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缴费;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保险代缴工作,并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保障范畴,结合参保缴费标准分类落实对应生育待遇,打通生育保障服务盲区。

  优化生育待遇标准,减轻就医负担。执行全省统一制定的覆盖孕期基础检查项目的门诊产前检查基础服务包,规范产前检查保障。完善住院分娩报销政策,住院分娩顺产限额保障4000元、剖宫产6000元。将分娩镇痛等产科项目纳入生育保险甲类支付项目。有序落实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规范省内、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辅助生殖费用报销管理,切实降低不孕家庭就医压力。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提升办事便利度。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取消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非必要证明材料,推进顺产、剖宫产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压力。压缩生育津贴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津贴“即申即享”,协同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打通新生儿参保登记便捷通道,构建全链条便民服务体系。

  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太湖县医保局同步强化生育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落实住院分娩按病种付费、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改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依托医保智能监管系统,聚焦生育待遇申领、生育医疗结算关键环节,完善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全流程监管。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严厉打击骗取、套取生育津贴、违规使用生育基金等违法行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下一步,太湖县医保局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不断完善生育保障服务,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助力县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