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韩飞 李兆普
医保基金被称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健康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收购、租借、盗用他人医保卡,通过虚开药品、治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门诊部负责人组织虚假“病人”空刷医保卡的骗保案件。
陶某在杭州开设了一家中西医门诊部,作为实控人,陶某聘用邵某作为店长负责门诊部的实际经营、运营管理等。经营中,为牟取更大利益,陶某、邵某经预谋,采用业务员有偿招募(给予持卡人现金、保健品等)或口口相传的方式,组织虚假“病人”持基本医疗保障卡(证)至门诊部空刷。
利用医生账户或由坐堂医生(另案处理)开具医保处方单,虚构为上述持卡人提供医疗服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经查,自2023年8月至2024年11月,两人以上述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8万余元。案发后,陶某、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陶某、邵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
西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陶某、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共同追究刑事责任,遂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除了部分医疗机构、药店等组织空刷骗保的案件,我院还办理过持卡人出租自己医保卡给他人用于空刷骗保的案件。”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医保基金关乎民生福祉,空刷骗保行为不仅侵蚀医保基金,更危害社会公平与医疗体系的良性运转。检察机关将协同相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空刷骗保行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检察官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空刷骗保的危害,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自己的医保卡,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得不偿失。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