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烈山法庭在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通过案后回访、家庭教育指导等延伸举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情穿透法理浸润人心。
感情破裂终别离 抚养责任巧落地
2024年,梁某因配偶林某离家出走多年下落不明,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缺乏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为给予双方修复关系的可能性,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梁某再次起诉离婚。经审理查明,双方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考虑到林某长期下落不明,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判决两名子女均由梁某直接抚养,林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案结事未了 回访显温情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为切实掌握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烈山法庭启动案后回访机制。回访中发现,梁某因工作原因,与林某父亲达成口头协议,由孩子爷爷日常代为照看两名未成年子女,梁某定期支付相应抚养费用。然而,梁某未能按约履行抚养义务,这一“隔代抚养”模式仅暂时解决了照管难题,但父母缺位、家庭教育方式等问题仍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令 点亮监护“指明灯”
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对梁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家庭教育令》,从子女情感需求、亲子沟通方式、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其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令人欣慰的是,梁某在接受教育次日便主动返回孩子住处探望,并当场向孩子爷爷支付2000元生活费用,以实际行动回应司法关怀。
司法延伸一小步 民生保障一大步
本案是烈山法院践行柔性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烈山法庭始终坚持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贯穿立案、审理、判后全过程,通过个案办理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依法裁判与人文关怀相融合。
烈山法庭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法院+社会+家庭”协同保护机制,以更有温度、更有力量的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孟姝娜)
来源:中安在线
